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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回憶:命運之途

「早晨。」跨上機車,從最陌生,又最熟悉的那條路開始,我開始找尋命運。總算,我回到了十五年前,十五年前我也是坐著機車的,不同的是,我是被搭載的那一個。而這條路,必經過的這間早餐店,是命運的第一站。我第一天上小學的時候,它剛好開幕,而人生的際遇,也從這裡開始。 「飯罷。」同樣是跨上機車,從陸橋駛下,在第一個路口右轉,我回到了十二年前。十二年前,我還是從這條步行上下學的,我還是天真爛漫的,我還是愛哭又愛笑的;這條路,左右兩旁依舊矗立著悲傷的大廈,不過如今他們也老了。然而路上的風,依舊是那股熟悉的強烈,強烈到讓我無法直視前方,迫使到淚腺開始作用。 「左轉!」直線駛過,一個急轉彎,我回到十年前。十年前!我還沒有任何心理準備,我就回到了十年前。十年前,這溜滑梯、這鞦韆、這池塘、這公園、這廟宇、這商店!每一景、每一幕、每一個日落我仍然歷歷在目。不過那些舊時玩伴呢?那些歡笑呢?那些淚水呢?那台腳踏車呢?那最純真的童年呢?我凝滯住了。這僅僅是我命運的第三站,僅僅是短短的20分鐘的立停,卻讓我不捨得繼續向前行,我捨不得的是那些逝去的童年,但殘忍的是,我已經無法再回歸那段時光了。我想,我必須離開了。 車子駛過了那間替我剪了十二年的理髮店,不過現今的我即使滿頭煩惱絲,也不打算停下,繼續駛過,快速駛過。這條路已經走了近半,而且越來越快,如同歲月的腳步般飛逝著。但驚鴻一瞥,我震懾住了,左手旁那間便利商店,坐著一個人,是我初中的同學。他手上,抱著一個嬰孩,或許是他的孩子吧。儘管只是閃眼即逝的一個眼景,卻讓我湧現一股莫名的悲傷。我感傷的是,原來與我同年紀的人,命運卻如此地大相逕庭。還記得當時的他喜歡耍流氓,而我是偏不服他的「反派角色」;甚至,好幾次我們都差點大打出手,鬧得十分不愉快,不過這些都過去了,或許他也不記得了吧?甚至連我是誰,可能也都不記得了。即使如此,他也是我人生的一個過客,而我也是,我同樣也是他人生的一個旅人。只不過命運讓我們有了短短的交流,然後又各自走向完全不同的路,也有不同的終末。 我將油門往下轉動,車子速度更快了。雖然路還是同一條,卻從陌生轉而逐漸熟悉;我急速駛過五年前、四年前、三年前。這幾年,時間過得特別快,就如同加速中的機車般。雖然路很長,但是兩旁的景物卻是模糊的,命運也是模糊的。我感覺有點冷,或許是天氣,更或許是車速,更或許是我衣衫單薄,但是這些都不重要了。

沒有成長

這幾天知悉一件令我震驚的事,身邊有一個友人是同性戀。對於同性戀,我始終是抱持著同理與尊重的態度,對於他們的訴求與抗爭種種,也不會有任何的負面想法;甚至,也會想要主動瞭解他們的「同志遊行」的內容,儘管,我內心是很排斥同性戀的。儘管,我知道這種心態極不可取,更甚者,我也曾嘗試去修正自己的負面思惟,但可悲的是,我僅能夠達到尊重與同理的程度,對於更進一步的關懷,現在的我仍然做不到的,也沒有能力做到。 這個朋友,平時與我十分要好,品行也非常善良,更是一個不吝嗇的人。不管是點心、筆記、日用品,還是代跑腿、聊心事、借零錢等等,他總是回答「OK」、「好」、「沒問題」,幾乎沒有拒絕過他人的要求;我時常在想,所謂的「好好先生」,也不外如是吧!因此,我始終把他視為生命中的貴人,也希望彼此的友誼能夠長存,甚至還告訴他,日後彼此都結婚生子時,也要保持聯絡! 去年暑假,我在北投實習。實習是讓我對未來職業能夠更加適應的一門重要學程,我很看重,也十分投入;為了想更快融入實習環境,「田野」的掌握必然是第一要件,因此,我時常主動跟著其他指導員前往實習的場域中逡巡,以求在最短時間內掌握田野。實習的田野中,除了必然逡巡的地點外,最讓我感到震驚且「恐懼」的地方,是一個名叫「長春浴池」的天然公共澡堂。這個澡堂是由天然溫泉水流經,所以水質十分清靜,但設備十分簡陋殘破,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澡堂,是同性戀的聚會地。 我怎麼知道的?一天晚上(大約10點),我與指導員外出進行例行性的逡巡作業,有一個檢查處便位於「長春浴池」附近;通常,這個時間點應該不會有任何人了,但那天晚上,我隱約聽到浴池附近,似乎有奇怪的聲音發出,而且是很多人聚在一起的嘈雜聲。 「怎麼回事?」我疑惑地望向指導員。 「你想知道?」指導員點了根菸,淡淡地問我。 「手電筒借你,你把入口的布幔掀開你就知道了。」指導員抽著菸,漫不經意地說著。 那一幕,我始終無法忘懷。在手電筒的強光下,照亮了浴池的通道。浴池的底部,有一盞燈泡,燈火鵝黃,五六個赤裸的男子,交纏在一起。這些男人,有老有少,有精壯者,也有瘦小者,他們在性交。這些人,已經到達渾然忘我的地步,甚至連手電筒的燈光也沒有注意到,就像最原始的野獸般,嘶吼著。我迅速的掩上布幔,退開回到了指導員旁邊。 「學長,不好意思,可以給我5分鐘嗎?」我一臉難受地望著指導員。 「嗯,我第一

寫作的欲望

我自認不是個筆耕者,而是一個自私的人。寫文章,寫給自己看,利用寫作的機會,反覆與自己對話,把內心所想的、日常生活不敢說出口的瑣事,一一堆積在文字中。幾年前,「無名小站」還十分流行的時代,正值青春年華,對生命、對社會一無所知的我,總把自己幻想到的那些不切實際的事情,全寫在自己的網誌中;持續下去的結果,造就了上百篇毫無意義的垃圾文章充斥在自己的網誌中。可悲的是,當時竟然還沾沾自喜,一副「知音難尋」的心態;現在回想起來,頗為可笑。 當我發現自己的愚蠢時,已經上大學了。自大學開始,我對寫作產生了一股厭倦感,那種厭倦感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拒斥(Rejection)心態,討厭自己的文章,討厭自己過去的行為;恰逢當時「無名小站」正式結束營運,終於在某一天下午狠下心來,把過去的文章給刪得一乾二淨,並下定決心,不再「為自己而寫字」(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懊悔不已!)。 當我心想,此生應該與寫作正式絕緣了,殊不知,伴隨著歲月的足跡,寫作的欲望始終悄悄地跟隨於我身後,如同幻影般蟄伏於隱蔽處,十分陰險;陰險到當它驟起向我報復時,我竟毫無招架的餘地,只能任其侵略我身、心、靈。接著產生一股強烈的渴望,那股渴望來自於人類意識冰山中最深層的那一部分;當你壓抑它,它會沉下去,表面上看起來面積逐漸縮小,可沒想到在水面下卻是愈顯壯大,最終完全佔據你的腦海。 過去的我,居住於南部鄉村,所接觸到、遭遇到的,總是簡單而規律的生活。我喜歡上網,喜歡看小說,喜歡幻想,喜歡做白日夢。於是,我將這些都帶到我的文章當中,拼湊成雜亂不堪且毫無邏輯的文句,在字裡行間透漏自己的思維;別人笑我迂腐,說我是井底之蛙,說我總是寫一堆別人看不懂的東西!我感到自卑。但如今,我還真想狠狠揍自己一頓,文章何必讓別人看懂?何必遷就於他人?寫作該是為自己而寫,與自己對話有什麼錯?是的,一點都沒有錯,錯在自己當時太年輕,過於在意他人眼光。 終於,我又開始寫作了。雖然不知道會持續多久,但近幾日寫作的欲望如斯強烈,不管是遭遇到的還是內心所想說的,甚至是夢境中的所有事,我都想把它們寫下來。我認為,我已經夠成熟,能夠重新面對過去的自己。辛棄疾的《醜奴兒》過去我總不能體認其精神,到如今青春即將遠去,我想,我或許也懂那麼一點點了。呵,青春、青春啊!

做不了自己

年紀漸增,甫驚覺面對很多事情,尤其是人,已經無法表現內心所想的一面了。可能是環境使然,可能是局勢驅使;但無論如何,我感到疲倦甚至是討厭自己。 昨天,上司把我叫入了辦公室,其實我有一點嚇到,因為平日在上司眼中,我就是一張黑牌,一張黑到不能再黑的鬼牌(Joker),因此我心想,這次免不了又會受一頓揶揄或斥責了吧?雖然我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我覺得你這陣子做得不錯,改邪歸正了?」、「我最近不找你麻煩,是因為我發現你有所改變。」、「該不會只是幾分鐘熱度吧?」上司有一句沒一句地唱著他的獨角戲。 然而事實上,我認為我近來的言行舉止,與過去並無很大差異。但面對他人這種態度的轉變,老實說我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去反應,應該說,我做了我原本不會做的事情:堆起笑顏,有一句沒一句地搭覆對方的話語,甚至,還帶了一點奉承的口氣。(我終於也成為了這種人了嗎?原來我也是辦得到的,呵呵)內心深處不自覺湧出這句反諷的竊笑。 一直以來,我始終認為做自己很容易的,因為我的脾氣就是如此,別人對我好,我自然對他們更好;欺負我、暗算我,自然有仇必報;我也喜歡這樣的自己,雖然有時候令人感到城府極深,甚至是看不慣我,但至少我覺得自己是真實地活著。從昨天晚上那一刻開始,一切都不同了,很明白,自己已經無法再回歸原有的那種狀態,堆起笑顏去奉承、去諂媚的機會只會越來越頻繁,真實的自己,將埋葬在心中。 伊索寓言有個故事這麼寫道:有一個浪跡天涯的旅人,於一次偶然的旅途中在撒哈拉沙漠中受困了,正當絕望之際他被一個陌生人所救;陌生人始終用白紗緊緊包覆自己的身軀,特別是臉。旅人萬分感激他的搭救,想詢問他的姓名;陌生人說他名為「真實」,因為人們信仰了「虛偽」,而將他放逐了,最後,他只能在廣袤的沙漠中日夜流浪。

身為人的悲哀

很多事情,從別人口中得知,永遠不會比親身經歷到來得印象深刻。廢話,這種道理誰都知道啊!我還記得英文老師曾經說他在學校附近餐廳遇到的事,當下聽完也只覺得是誇大其辭,哪有這麼巧的,但偏偏讓我遇到了。 禮拜六下午,天氣陰雨綿綿,我把一些衣服拿到附近的投幣式洗衣店送洗,順便烘衣服。一般而言,洗一次衣服大約需要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洗衣服30分鐘,烘衣服24分鐘。所以需要等,嗯,這點時間剛好可以到附近連鎖速食店去吃一頓,於是我就到了肯德基。 其實從早上到下午,我甚至是滴油未沾的,所以著實是餓得厲害,點的餐點一拿到用餐區,也就風捲殘雲般把它們吃得乾淨,就連平常會挑掉的美生菜也吃了幾口,或許「飢不擇食」就是這種景況吧?當然東西掃光了,自然是該收的;就這樣,我把廚餘拿到了回收處。 這時一個陌生的男人叫住了我,接著我愣在原地許久。但我也搞不清楚呆立在原地是因為他的突然叫住我,還是因為他接下來的動作:「那個,東西(廚餘)給我就好。」他一邊說著,一邊用手,在廚餘堆裡面翻攪、翻攪。找到幾塊,別人吃剩的炸雞,放入他的袋子裡。「謝謝。」這是我唯一能說的話,我把廚餘遞給他後,靜靜地退開。然後,我見他東張西望,看似沒人注意時,自袋中拿起一塊殘缺不全的炸雞肉,啃了一口,又偷偷放回袋子裡。 其實我我心底感到無比的很掙扎,腦海中其實閃過無次的念頭:該不該到樓下去點個餐點,然後免費請他吃?雖說我也是窮學生一個,但這點小錢我還是花得起的,但我最後並沒有這麼做。因為,我留意到那人最後在進食時(很抱歉,我實在不想用「偷吃」這兩個字),他似乎,深怕別人知道,所以我打消了原本的想法。 身為人,真的是極為悲哀的一件事,為了生存下去,逼得自己要像條路邊的野狗一樣,在汙穢的垃圾堆中尋找殘渣剩菜,但卻不能像動物般光明正大的進食;我始終認為像這種事情只是老一輩用來恫嚇我們這些生活無虞的小孩的告誡手段;但沒想到,親眼目睹時,內心仍然十分沉痛。